
文 | 王可(新京报传媒研究院)玖富配资
近日,一桩五年前的“口水仗”又有新消息。
拥有百万粉丝的数码博主“王员外”,因一条暗指华为“买黑稿”的微博,被法院二审判定犯“损害商业信誉罪”。

判决书下达,让所有靠键盘发声的人,都不得不重新思考:话,究竟该怎么说?
01
维权“武器升级
“王员外”案最值得关注的信号,是涉事企业选择的维权路径发生了变化。
面对博主的指控,华为没有循规蹈矩地要求平台删帖,也没有首先提起民事诉讼索赔,而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了警。
这一选择,清晰地揭示了一种正在加剧的趋势:头部企业在处理某些网络言论纠纷时玖富配资,正在频繁动用最具威慑力的“终极武器”。
这背后是维权逻辑的根本性迁移。平台处理机制,本质上是“社区管理”,特点是响应快速但惩戒温和。
民事侵权诉讼,则是以赔偿和道歉为目的的博弈。而刑事报案,则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强力介入。
一旦立案,案件性质便从“民事纠纷”升级为可能涉嫌犯罪的“刑事案件”。对企业而言,这种“升维打击”的威慑力是碾压性的——它传递的信号清晰而冷酷:我不只想让你删帖道歉,更要让大V明白,有些红线绝不能碰。
这一趋势并非孤例。
近年来,越来越多的企业,尤其是大型科技、消费品公司,在面对可能造成重大商业损害的网络谣言时,认为平台治理的效率和权威已不足以满足其维权需求,必须诉诸更严厉、更具公示效应的法律武器,以儆效尤。
02
创作者的“新考题”
判决落下,影响才刚刚开始。
所有内容创作者玖富配资,尤其是依赖观点生存的评论者,都面临一道“新考题”。
最直接的冲击,是“敢说”的成本变得更加清晰。
过去,一句过火的点评,可能换来流量;现在,却可能附带一纸诉状。
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“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”,其核心构成要件是 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”。
这意味着,法律惩罚的对象是故意虚构、传播不存在的事实的行为,而非基于部分事实作出的尖锐、片面甚至错误的观点与评论。
在“王员外”案中,法院的判决逻辑正是基于此:认定其言论中“买黑稿”的指控属于缺乏事实依据的“捏造”,而非合理的商业质疑。
这种法律上的精密区分,在实践中却常常模糊不清。
当一位博主依据行业流传的某些“潜规则”或未经官方证实的“传言”提出批评时,这算不算“捏造”?当批评的表述带有强烈的情绪和夸张的修辞,这又是否构成了“损害”?这种不确定性,正是最大的风险所在。
于是,一种担忧蔓延开来:如果懂行的人因为怕惹事而选择沉默,那谁来揭露行业问题?消费者的知情权又如何保障?劣币会不会因此驱逐良币,让舆论场变得更加“安全”和乏味。
03
内容生态转型
实际上,规则的重压,可能将内容创作推向一个更坚实、也更艰难的阶段。
未来的大V,其核心竞争力可能不再仅仅是“敢说”的勇气,而将愈发取决于 “严谨”的能力。
创作者需要学会:说话要更重证据,观点可以犀利,但所依据的每一个事实锚点都必须坚实;
聚焦于可验证的产品缺陷、数据矛盾或商业模式问题,避免对主观动机进行无证据的揣测;
在输出观点前,不仅评估其传播效果,更要预判其可能引发的法律与公关风险。
创作门槛无疑会变得更高,但也可能倒逼出一个更负责任、更具公信力的内容生态。
新生态下,“话语权”必须与“话语责任”相匹配,影响力越大,就越需要在法律与事实的轨道上审慎前行。这场关于话语边界的重新界定,最终决定了我们将拥有一个怎样的公共言论空间。
校对 | 李立军玖富配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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